财政部:让《小企业会计准则》助推小企业健康发展
本报讯记者骆伟琼报道财政部副部长李勇日前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全国师资培训班开班式上要求,要抓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使之真正成为我国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助推器。
李勇指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发布,是财政、会计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成并有效实施之后企业会计标准建设的又一项重大系统工程,标志着由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深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必将有利于夯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有利于落实国家关于扶持小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有利于改善小企业税收和融资环境,有利于改进和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政府经济管理水平。
李勇强调,《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较为薄弱等实际情况“量身定做”而成的,于2011年10月18日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提前执行,鼓励微型企业参照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具有五个鲜明特点和主要创新:一是既以国际趋同为努力方向,又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二是既保持自身体系完整,又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三是既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又有助于银行信贷决策;四是既确保行业上全覆盖,又抓住小企业常见业务;五是既抓住有利时机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又区别对待做出积极稳妥的实施安排。
为了抓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李勇强调,各地财政部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组织到位;二要加强宣传培训,确保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思想到位,各地财政部门要把宣传培训、学习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会计管理的一项中心工作;三要加强政策协调,确保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措施到位,确保新旧会计准则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四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监管到位;五要加强信息交流,确保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服务到位,各地财政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随时掌握本地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协调,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上报。
开班式由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主持,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等四部门相关负责人结合本部门职责从促进小企业发展、推动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角度发表了讲话。财政部会计司全体同志参加了开班式。
《小企业会计准则》全国师资培训班于11月15日至17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培训主要围绕《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背景、过程、具体条款释义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事项等内容展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计处处长、分管会计制度的相关人员及培训教师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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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1-20 责任编辑:wuchengyu